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平时分享在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照片和视频,被安徽黄山女子李某玲搬运后冒用身份多年,直到今年8月份被他人举报后才发现。而李某玲用任女士照片和视频假冒其身份所创建的抖音账号,粉丝数竟然还比任女士本人的账号还要多。
9月13日,任女士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8月21日,任女士找到李某玲要求其写保证书并道歉,但事后却发现李某玲竟然继续用任女士的照片再次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

李某玲搬用任女士照片的抖音账号
当天,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李某玲,对方告诉记者她确实冒充了任女士,“我跟她道歉过了,这个我没有不承认。”李某玲说她写了保证书道歉,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和一个微信号,但保证书是在任女士逼迫下写的,没有法律效应。“她在网上可以说我用她的照片(冒充),但是不可以造谣我是小三、插足别人婚姻、诈骗钱,这个是纯属造谣,我也已经报警了。”
律师分析:
侵犯公民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李某玲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主要在于她虽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未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根据报道,李某玲冒用任女士照片和视频创建虚假身份,与他人网恋,但未出现骗取钱财等涉嫌犯罪的情况。虽然她的行为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但并不符合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
赵良善建议,当公众遭遇冒用身份时,尽可能收集与冒用行为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账号信息、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涉及金融账户等,应及时联系银行、征信机构等,冻结相关账户或申请异议登记,防止财产损失和信用受损。与此同时,应当及时选择向警方报案处理。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从刑法相关规定来看,像冒名顶替罪,要求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等,李某玲的行为并不在此列 。用他人照片网恋,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没有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他人权益等后果,也没有用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以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肖像权等民事权益,属于民事纠纷。
普通人遇到身份被冒用的情况,首先要赶紧收集证据,接着向涉及的社交平台反映,及时报警,就算当时不能立案,报警记录也很重要,后续如果发现新情况,警方也能接着调查。要是因为身份被冒用,导致自己有经济损失,像名誉受损影响工作机会,或者产生了为维权花费的费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冒用者,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
来 源 红星新闻
编辑 谢珂 审核 杜海锋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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